[獨家] 「爆料黃晸珉」的 A 某,亦向電影《Hope》美國發行商 NEON 發送郵件... A 某:
「正與律師準備聲明」!
圍繞演員黃晸珉的私生活爭議持續擴大。據確認,
提出該質疑的 A 某不僅向電影《Hope》的製作公司及
韓國發行商,也向海外發行商提出了相關指控。
根據 29 日電影界消息,A 某在今年上半年向《Hope》的北美
發行商 NEON 發送了關於黃晸珉的爆料主張文章。據
悉,內容核心與今日爆發的爭議主張相似。
對此,NEON 向《Hope》方要求確認事實,而《Hope》方
在向黃晸珉方確認後,向 NEON 轉達了黃晸珉已起訴 A 某的事實,
以及法院已認定其跟蹤騷擾嫌疑並做出處分的結果。
先前在今日下午,《Hope》的投資發行商 Plus M Entertainment 與
製作公司 Forged Films 發表聲明表示:「該事件是黃晸珉遭受跟
蹤騷擾,且已採取法律措施的案件。」並指出:「A 某以惡意剪輯的
內容為幌子,向包含雙方公司在內的《Hope》合作夥伴發送郵件,
並透過社群媒體反覆上傳及刪除誹謗演員與電影的貼文,造成了相
當於妨礙營業的損害。」這段聲明中提到「向合作夥伴發送郵件」,
其背景正是指 A 某向 NEON 等公司發送郵件一事。
此外,根據 A 某發給《日刊體育》的資料顯示,A 某在去年 8 月
也曾向《Hope》製作公司 Forged Films 發送過標題為「《Hope》
主演演員長期受害爭議—要求製作公司層面確認及採取措施」的郵件。
A 某今日向《日刊體育》提供資料主張,自己與黃晸珉共同經營了一
個只有兩人的私密部落格。在該部落格發布的 100 多篇自己撰寫的文章中,
有 10 篇文章遭到外洩,其中包括 2 篇自己投稿某文學獎的短篇小說。
A 某表示,為了向黃晸珉及其經紀公司確認外洩途徑,卻面臨:△反
覆無視與隱瞞 △對受害事實的有組織噤聲與二次傷害 △個人作品及資
訊遭擅自外洩,導致自己正經歷精神與職業上的損失與痛苦。
不僅如此,A 某在與黃晸珉經紀公司攻防的過程中,還透過 SNS
私訊(DM)聯繫了當時未成年的黃晸珉兒子。對此,經紀公司曾
提出警告,但 A 某反駁稱,這並非威脅或爆料,而是因
為所有正常聯絡管道都被封鎖,才要求其子代為轉達。
此次爭議是因 A 某今日透過 SNS 帳號上傳貼文而曝光。
A 某上傳了推測為黃晸珉的語音、照片與簡訊等內容,
並爆料稱黃晸珉持續與其聯絡,甚至在拍攝期間也提議見面。
黃晸珉方立即予以反駁。所屬經紀公司 SEM Company 表示,
A 某是「持續騷擾黃晸珉的跟蹤騷擾犯罪嫌疑人」,法院已認定
A 某的跟蹤騷擾行為,並下達了三次禁止接近等臨時措施,以及處以 300 萬韓元的簡式命
令罰金。經紀公司強烈警告:「針對惡意剪輯的貼文,將採取追加的法律措施。」
與此相關,A 某向《日刊體育》表示:「目前正與律師準備官方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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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oodMemory
: 雖然不知事實 但聯繫小孩很過分
→
bardeqeq
: 不跳坑,現在假面藝人很多,神經病粉絲
→
bardeqeq
: 也不少,而且一個只用爆料方式回應,而
→
bardeqeq
: 不是訴諸法律.反而讓黃晸珉比較有可信度
→
Iamtitlehgm
: 聯繫小孩很過分?怎有小孩還去搞第
→
Iamtitlehgm
: 三者的人不過份?更何況只是轉交告
→
Iamtitlehgm
: 知其父親的所作所為又沒實質“威脅
→
Iamtitlehgm
: ”‘’恐嚇‘’的事證,否則男方掌
→
Iamtitlehgm
: 握媒體話語權會僅用“聯繫”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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