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目
2-2 〔板主〕
Ⅸ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七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新增條目
5-2 〔申訴流程〕
Ⅴ 以下任一條件成立者,任一板主均可直接將其申訴文以不受理形式結案:
一 在欲申訴之檢舉文章或在宣告違規的公告文中提及的違規相關文章中,
有使用VPN或Proxy IP位址之情形。
二 發送申訴文的30天內,有三組使用間隔超過24小時的VPN或Proxy IP位址
其中 5-2-Ⅴ-二 將從 7/10 正式開始啟用,以便有需要的板友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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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npinjou
: V 倒了嗎?
推
coon182
: V島了
推
teddy12114
: 編號是特別選到V嗎?
推
anumber
: V條款
推
felixden
: 現在美國不是凌晨嗎?你都不用睡覺喔==
推
john701966
: V大師等等會不會來這篇底下跳腳
推
chejps3105
: 所以VPN發文被桶完全沒機會救濟嗎?
推
Y1999
: V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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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2623900
: 本來幾天?
推
bobby4755
: V仔獸 本版永遠的受害者
推
chejps3105
: 雖然當事人不能申訴但板主太誇張亂桶VPN仔還是會吃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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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jps3105
: 意吧?
推
EternalK
: 請問板規之追溯期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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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imiya
: 違規發文7天內沒人檢舉 就不用被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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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jps3105
: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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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to
: 你在6天23小時59分59秒內檢舉就可以了
推
HarukaJ
: V大師會跑去找vpn公司要求退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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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uka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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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rnalK
: 喔喔,能檢舉多久以前的文章的意思?從14天變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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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danAkito
: 七夜怪談
推
anpinjou
: 對 某位精算師現在會在6又.....沒事:)
推
npc776
: V條款 為了鬧板客搞這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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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e43189
: V這種專門4-7的少一點對社會比較有幫助
推
NeilChen975
: 帳號那麼多 他會介意能不能申訴嗎
推
anpinjou
: 我也覺得應該是像咪醬那樣直接送走就好 不能申訴還挺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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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pinjou
: oke的 你們有看咪醬在申訴的嗎
推
motw1999
: 他真的是不會在意申訴權這事 他嘗試假扮成正常用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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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w1999
: 小組被紅紅打槍不准開VPN那次 他也不是關掉VPN而是換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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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w1999
: 號繼續發
推
mithralin
: 咪醬不是都盜帳號的用完就丟哪需要申訴
推
coon182
: 改檢舉時效其實沒用,某蛇還是會壓線
推
NeilChen975
: V也是被桶就換啊
推
anpinjou
: 咪醬並不會對西恰造成什麼實質性的騷擾 但V會
推
nineflower
: 厚,都OO害的了啦,現在檢舉期限變短了,以後看不到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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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eflower
: 桶一發藝了
推
lovesleep68
: 卡7天比卡14天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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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lone055
: 至少7天……
推
EternalK
: 欸?改成7天的部份也跟V大師有關嗎?方便幫我說明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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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jps3105
: 跟V大師無關,只是之前有一個人跟人吵架都一定要等13
推
chejps3105
: 天23個小時多才檢舉,然後還屢次吵架屢次壓線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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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jps3105
: 檢舉到最後被小組長桶了(雖然後來群組長認為程序錯誤
推
EternalK
: 姑且不管壓線檢舉有什麼意義,改7天不也能壓線嗎……?
推
chejps3105
: 至少檢舉鏈不會被拖得這麼長
推
lovesleep68
: 要不是小組長桶,搞不好現在那檢舉鏈還在延伸...
推
nineflower
: 要知道有一條檢舉叫推文影響秩序,他快14天後說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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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eflower
: 人推文影響秩序
推
LoKingSer
: 為什麼檢舉期限要突然改7天@@?
推
speed7022
: 感覺不太可能,完成度有點太高
推
bc0121
: 查了一下,420跟69在歐美有比較不雅的隱喻,若野村知道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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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0121
: 點的話那是真的酸得很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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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0121
: 咦?怎麼推錯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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