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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kann (早安魔關羽) 看板 Gossiping
標題[新聞] 護產 可舉證渣夫對家庭無貢獻
時間Thu Jul 30 07:44:33 2026
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護產 可舉證渣夫對家庭無貢獻 4.完整新聞內文: 慘死在公公刀下的張姓媳婦,生前未能結束坎坷婚姻,因此其丈夫可望繼承財產。杰論法 律事務所律師王恩加說,張女家屬可向法院主張丈夫對家庭無實質貢獻、對張女有重大虐 待或侮辱,並聲請停止丈夫親權等方式護產。 王恩加表示,就夫妻剩餘財產部分,民法第一〇三〇條之二規定,若平均分配結果顯失公 平,法院可考量夫妻於婚姻期間所從事的家事勞動、子女照顧與養育、對家庭生活的整體 協力情形、共同生活及分居期間的長短、婚後財產取得時間,以及雙方經濟能力等因素, 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若張女丈夫長期離家並與其他女性交往、同居,未分擔家庭生活費,張女家屬可就此部分 ,主張張女丈夫對婚姻及家庭幾乎沒有實質貢獻,請求法院酌減,甚至免除剩餘財產分配 額。 遺產部分,王恩加解釋,若張女家屬希望排除丈夫的繼承權,可依民法第一一四五條第一 項第五款所定的喪失繼承權事由,主張丈夫對張女有重大虐待或侮辱的情形,其中可包括 長期以言語、行為或消極不作為,使被繼承人承受重大精神痛苦。 適用這項規定要舉證張女生前曾表示丈夫不得繼承,不過可不用正式遺囑,只要有證據可 證明,例如張女生前留下的書信、簡訊、通訊軟體對話等。 可聲請停止渣夫親權 此外,王恩加指出,為免張女過世後,由丈夫單獨行使及負擔對未成年子女的繼承財產等 權利義務,張女家屬可以蒐集相關事證,向法院聲請停止丈夫的親權,再由法院依法選定 適當的監護人,以確保女兒所繼承的財產獲得妥善管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764632 6.備註: 記得看threads上說這個死者是超商員工,還為了女兒兼了兩份工(還有電商), 搞得這麼辛苦還被公公刺殺,現在這種法律程序問題, 真希望她原生家庭能請到好的律師來解決. --
15 則推文
alex00089
: 法官:有問過我嗎?
sagarain
: 有財產可分配嗎?
preisner
: 主要還是保險理賠的錢吧
preisner
: 不然本來應該也沒多少財產
anchorman13
: 法官:我當然保護加害者啊,呵呵
sagarain
: 他保很多嗎?保險看受益人 不一定列入
sagarain
:
sagarain
: 就算是 他子女也是要分
steelheart3
: 法律產業鏈是加害者推動的
aakkssqq
: 法律:當我塑膠的?
mikiworldpea
: 如果是保險 受益人肯定不會是渣夫吧
ianlin1216
: 垃圾女拳去死
zenan321
:
zenan321
: 這筆錢最好是由政府機關出面協助張小妹
zenan321
: 妹信託,我個人並不看好張女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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