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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nhon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新聞] 反滲透法重判!林雪峰判4年拒收傳票
時間Thu Jul 30 00:35:35 2026
反滲透法重判!林雪峰判4年拒收傳票 警晚間上門拘提 ETtoday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729/3209974.htm 2026年07月29日 21:12 社會社會焦點 記者翁伊森、董美琪/嘉義報導 曾代表國民黨投入嘉義市議員選舉的林雪峰,被控接受中國資助,安排嘉義縣村里長及民 眾赴中國參加低價旅遊,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等罪名。一、二審均判處有期徒刑4年, 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今天遭駁回,全案定讞。林女晚間拒絕領取嘉義地檢署發出的執 行傳票,檢方隨即核發拘票,由警方拘提到案。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量刑均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維持 原判。嘉義地檢署收到判決主文後,考量案件涉及《反滲透法》及國家安全,立即啟動防 逃機制,通知林雪峰於明天下午2時到案報到,準備發監執行。 檢警表示,警方今天前往林雪峰住處送達傳票時,她並未在家,雙方電話聯繫後,林女表 示傍晚會前往派出所領取傳票,但遲遲未現身。嘉檢因此依法簽發拘票,警方晚間前往住 處將她拘提到案,預計當晚完成發監程序。 依嘉義地檢署起訴內容,55歲的林雪峰自民國112年8月起,接受中國浙江省台州市台辦林 姓處長委託、指示及資助,邀集嘉義縣村里長及民眾赴中國參加6天5夜旅遊。參團者僅需 支付新台幣1萬6000元,其餘旅費由台州市台辦補助,並於餐敘等活動中,向團員傳達「 希望支持某特定政黨候選人當選」等政治理念。 一審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時,林雪峰否認犯罪,主張中共並非境外敵對勢力,旅遊屬一般交 流活動,與總統大選無關。不過法院認為,相關旅遊利益已超出一般社會合理的人情往來 範圍,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向,因此依違反《反滲透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林雪峰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合議庭認定,中國屬境外敵對 勢力,台州市台辦為其所屬機關,林女接受指示、委託及資助進行行賄行為,與台辦人員 構成共同正犯。一審雖未在主文載明「共同」二字,依法予以更正,因此撤銷原判後改判 ,但維持原有刑度。 附註、心得、想法︰ 一萬六台幣 中國六天五夜 是不是比墾丁便宜多了 中國應該多開放點名額阿 如果地點可以選日本就更好了 柯文哲不是說民進黨才是共匪 國民黨跟共產黨乞討 辦半價旅遊促進和平統一 增進台灣人民福祉 好棒棒 https://i.meee.com.tw/u68om1m.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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