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提供板友針對違規進行檢舉,請提供以下資料以便板主處理。 (一)文章代碼(AID) (二)違規人之ID (三)違規行為與板規(包含發文/推文) 請注意! 檢舉推文請附上檢舉之推文內容 可大幅節省板主搜尋貼文的時間 未附上違規推文內容,板主將不受理 正確範例: #12345678 lll156k1529 發文 板規3-2 #87654321 lll156k1529 推文 "推文內容" 板規3-1 --
謝謝iqeqicq的熱心檢舉以及詳盡的附上圖片,我也在此說明判罰標準
這次檢舉有很多來自#1fNo4JC7 (car),由於文章內本身就包含政治要素
新聞標題以及內文提到國民黨議員鄭俊雄
因此對於此篇貼文的推文,我不會針對少量的政治評論而判罰
否則會形成內文飽含政治訊息,但推文卻不可談論的雙標現象
對於這類文章的處理方式,我會是考慮禁止張貼交通/車禍類新聞
目前還可以分享的情況下,不會過度限制板友的討論尺度
這次的檢舉我只有判 GLUESTICK以及VVVV5555 3-1 引戰謾罵 成立
其餘推文不處分
2026/01/23處理